商务部:8月14日起对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征收保证金,加拿大油菜籽减产
商务部网站8月12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9月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存在倾销,中国国内油菜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调查范围: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
英文名称:Rape or colza seeds。
产品描述:油菜籽系十字花科草本植物栽培油菜长角果的小颗粒球形种子,种皮有黑、黄、褐红等色。
主要用途:主要用来生产菜籽油和菜籽粕等。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2051090、12059090。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pdf
商务部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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