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30 02:14 作者:夜孤风
废除女性死刑?别让法学沦为“圣母学”
近来,某法学院教授建议“废除女性死刑”,看完直呼XXXX。这不是人权的胜利,而是法治的羞辱。我们理解学术界要有批判性思维,提出各种理论设想本无可厚非。但一个社会的基本法理与道义红线,不该被“象牙塔”里的人反复试探,更不该成为一小撮“圣母”拿来刷存在感的工具。
动辄高呼“女性特殊”“社会结构压迫”,好像只要是女性,就天然无罪、天然被害。这几年被判处极刑、民意拍手称快的女性罪犯,哪个不是铁证如山、恶行滔天?
来看看现实——2019年,莫焕晶,保姆纵火案制造者,一把火烧死了杭州林家母子四人。她死不悔改,编造谎言、态度恶劣,被执行死刑,舆论一致叫好。
2021年,劳荣枝,与男友联手杀害7人,手段残忍、逃亡20年,被抓时还妆容精致、自诩无辜。这种人,如果只是“因为是女性”就不该死,那我们每个普通守法公民,岂不是活得像个笑话?
还有2020年四川的李某某碎尸案、2022年河南的女子弑母焚尸案……这些案件都告诉我们,犯罪的残酷从不分男女,恶的深度也从不因性别打折。
要是她们换张脸,就能逃脱应有的惩罚,那法治还有什么尊严?难道死者的性别也要拿来比对,才能换来公正?
我们早已不活在封建时代,也不需要“刀下留人”的男女之别。法治讲究的是“平等适用”,而不是“选择性怜悯”。试问一句,如果今天一个男性法学教授跳出来说“男性犯罪应减轻刑罚”,社会能答应吗?这波“女性死刑免除论”背后,是某些人披着学术外衣搞的性别特权,是对底层女性权益的最大背叛,是对公平正义最深的践踏。
真正的女权,从来不是把罪人从法律中抹去,而是让所有人——无论男女,都能在法律前平等。别让法学界,变成“性别政治”的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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