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5 20:24 作者:太上咸鱼
19岁男生喝农药自杀,不只是为了910块钱,29岁少年喝农药
最近刷到一个很痛心的新闻。
有个19岁的男生,独自出远门打工,下了高铁站准备打车去目的地,约好了车费100元,结果付钱时一不小心付多了,成了1010元。
发现问题后,他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支付记录向司机留言,请求对方退款。
但司机没有回复,也没有退钱。
过了两天,他在亲戚的陪同下,一起去派出所报警,想拿回多付的钱。警方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但也没有给出更多的信息。
折腾了几天,司机联系不到,钱讨不回来,少年没了找工作的心情,一直待在亲戚家里。
亲戚说,他当时就有轻生的念头。
后来,悲剧果然发生了。他一个人跑到苏州的山上,喝了半瓶农药,自杀了。
等被发现时,尸体都有了腐烂的痕迹。
一个绕不过的问题是,谁该为此负责?
司机难辞其咎。
可以明确的是,司机多拿了钱而拒不退还,肯定是违法的,属于“不当得利”;运营车辆私下议价,也违反了车辆运营规范。当事人要求返还,甚至赔偿损失,都合情合理。
而根据报道,如果不是联系不上司机,拿不回多付的910块钱,男生似乎不会走上绝路。
这样看来,司机显然是最大责任人。
前几年,有个大学生退房时和房东没有达成共识,遭到房东辱骂,最后喝农药自杀。后来法院判处房东赔偿,强调“人无德不立”。
类比这次的事情,虽然司机没有直接攻击行为,但冷漠的应对也已经对人造成了伤害。
更何况,他后来对律师电话一言不发,连法院开庭都不到场,既没有解释,也没有道歉,显得十分不近人情,又谈何良知呢?
也有人认为派出所处理得不够好。
虽然他们提供了司机的车牌号,但并没有主动联系,也没有告知其它维权渠道。
或许在程序上没有问题,但人们难免会想如果他们能多做一步,或许结果又会不一样。
最新的消息说,上海交通委已经开始介入调查此事了,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结果吧。
现在有很多人站出来指责男生,说他还是太年轻,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了。
不然怎么会为了不到1000块钱就自杀,“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这样的言论太没人情味了,也太高高在上了。
他也不是平白无故去寻死的。
虽然对很多人来说1000块不算大事,可能很轻松就能赚回来,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报道提到过他的家庭,父亲生病没法工作,靠母亲打零工维持家用。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性格内向,这次外出是准备进厂打工。
很有可能,这笔钱就是他很长时间的生活费,或者是家人辛苦工作很久才攒到的。
结果工作还没找到,平白无故就没了这么多钱,心里肯定很不好受。
而且他才19岁,心智其实不够成熟,再加上性格内向,就算委屈恐怕也不愿意对外倾诉,说不定还会自责“太粗心了”、“对不起父母”等等。
越想就越容易钻牛角尖。
有些决定就是一念之间的事,就是一下子迈不过去那道坎,才让人走了绝路。
好几年前,也有一个相似的故事。
18岁的徐玉玉,考上南京邮电大学。她家境不算好,只有父亲务工,于是申请了助学金。
第二天,陌生电话打过来,说助学金批下来了,要发给她,让她按要求操作。
于是,她把用来交学费的9900元打进了对方提供的账号。而这笔钱是一家人省吃俭用大半年才凑出来的,特意攒给她读书用的。
大家肯定能猜到,打电话来的是骗子,就算当天就报警了,这笔钱也很难追回来。
就在从派出所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发晕厥,不省人事,在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在此之前,她的身体非常健康。
同样是家境不好,同样是因为自己的失误而损失了金钱,同样以死亡为代价,站在道德高地指责他们脆弱、不抗压是没有意义的。
有这个功夫不如呼吁社会对各类不当行为加强监管,也多关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有人说,这些事又证明了“不能穷养孩子”,穷养出来把钱看得太重,就会忽视生命,搞到最后为了一点小钱自杀或伤心致死。
绕来绕去又回到那个常见的观点:“穷就不要生孩子”,仿佛孩子的困境都是贫穷带来的。
但将个体的悲剧粗暴归因为“贫穷”,难道不也是一种狭隘与偏见吗?好像贫穷就是一切失败的原罪,穷人生孩子就是天生给孩子挖坑。
要这么说,穷人都不用活了?
与其说造成这次悲剧的是贫穷,不如说是个体道德的缺失,以及维权制度的不明晰。
如果司机能多点良知把钱还回来,如果有流畅的程序能及时便捷地解决这种小额纠纷问题,就不至于让一个年轻人付出生命。
毕竟一个更好的社会,应该是让不同家庭出身的孩子,都能过得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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