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宗馥莉暂不得提取汇丰账户资产,宗馥莉最新活动
三名原告分别为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被告为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有限公司)。
根据诉状,三名原告要求禁制宗馥莉“处置和处理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持有的一个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和减损其价值”。
原告也要求宗馥莉披露账户的最新结余。若账户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把资产转至第三方,宗馥莉需向原告披露相关资料。此外,原告指于2024年5月31日,108.5万美元从该账户被转走,原告也要求宗馥莉披露资金去向。原告要求法庭颁发命令,直至原告在内地控告被告的诉讼有裁决。
判决结果如下:
保全令的有效期至杭州法院对案件作出最终裁决为止,或直至法院进一步命令;
二、披露令:法院要求被告披露以下信息:
1. 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
2. 自2024年2月2日起账户资产的处置或转移情况(包括去向和接收方)
判决结果意味着,法庭禁止宗馥莉从账户提取资产,直至法庭另有命令。此外,宗馥莉须交代账户的最新结余。
另据直新闻驻港记者从香港法院网站的判决书了解到,法庭要求被告(宗馥莉)向原告(宗馥莉“三个弟妹”)支付相关诉讼费。有香港律师向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单就该起诉讼而言,表明被告输了,原告赢了。
判决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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