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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这种小额诈骗,我有个建议,小额执行问题 法院

时间:2025-08-03 04:59 作者:混沌重明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这种小额诈骗,我有个建议,小额执行问题 法院

【本文由“印加节度使”推荐,来自《粤西,初二小女生,碰上电诈,报警,结果》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规定两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积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但是这个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就卡在门槛环节了。你达不到立案标准就不能立案,而不立案就不能进行后继调查统计累计数额,就不能认定诈骗犯诈骗的金额达到立案标准,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

个人认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这种小额诈骗的,只要有报案的,即便因为单次金额不达标无法立案,但警方应该建立一个数据库用来各地联网统计累计金额,这就相当于一个诈骗金额的“案底”,当触发累积金额之后就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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